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原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周小棉投案自首,被指利用对科室检验设备和检验试剂采购具有建议权的职务便利受贿19.7万元。一审被判刑5年后,他上诉至广州市中院求判缓刑,理由是希望继续从事科研。
经查,周小棉在2008年至2011年担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对科室检验设备和检验试剂的采购具有建议权的职务便利,在检验科向广州市信×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检验设备及检验试剂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邵某某(另案处理)的贿赂款人民币15.7万元。
2012年6月9日,周小棉主动向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海珠区法院认为,周小棉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自首退赃情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判后,周小棉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表示,他负责多个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希望能够为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请求对其适用缓刑。但广州中院并未采纳,日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受贿自首被判5年想继续科研上诉求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