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新闻中心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知晓相关情况,但对此事没有更多回应,建议记者向长安区兴隆派出所了解更多情况。长安区兴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就此事已分别报案,案件正在调查中。《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西安移动使用了电信的通信管道和杆路资源,西安电信发现后对这些通信光缆进行了擅自拆除,而这样的纠纷在西安此前已经发生多起。
可以基本看出事情原委,西安移动使用了西安电信的通信管道和杆路资源敷设宽带光缆发展用户,西安电信发现后拆除。这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在国内多地都出现过,不过涉及到的运营商可能不同。
一个运营商要想使用另一个运营商的资源,本来很简单,在不影响其他正常服务的情况下,你用了别人的资源,只要付费就好。而且工信部等主管部门也一直在推进“共建共享”,但实际上通常很难达成“双赢”的协议,因为双方都是通信服务市场的“寡头”企业,这些资源具有垄断性。如果向其他运营商开放,很可能消弱垄断优势,或增强对手的垄断优势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因此,这时双方很难达成付费租用协议。这时,一家未经许可偷偷建设,而另一家发现后强行拆除,这样的现象就出现了。尤其是在宽带市场,这种问题近期较为突出。因为中国移动的低价宽带正在威胁到两个对手,按上市子公司公布的运营数据,2016年2月末,中国电信固网宽带用户数达到11496万,月增96万;中国移动有线宽带用户达到5793.1万户,月净增140.6万户;中国联通固网宽带用户数达到7256.1万,当月净增25.9万。中国移动正快速缩小与中国联通的差距。(参见《移动联通财报中隐藏着哪些信息》)。
再看看这张中国移动财报推介资料中的图:
由于双方的竞争关系,这样的垄断资源共享协议几乎都难直接达成。要想解决此问题,除把部分绝对垄断资源象“中国铁塔公司”那样剥离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共建以提高共享率外,更快速的解决办法是,国家主管部门应界定哪些资源是应开放的垄断资源,并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向其他企业开放,并规定租用的资源所需费用的计算方法。从而国家出面积极主动推进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共享比率。
由于资源的稀缺,类似铁塔这样的基础资源共享是趋势,但共享并不一定是成立铁塔公司,铁塔公司的做法也有利有弊,更好的做法是,通过法制法规和利益交换,促进各家之间在资源开放共享之后达成新的利益关系。
另,简单说,一家剪线是垄断利益作祟的说法并不合适。实际上三大运营商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三家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一家要别人让步,自己也不能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