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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政策东风 棚户区探索“平稳”改造之路

核心提示: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黄玥 吴丽娜)6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出要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黄玥 吴丽娜)6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出要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实施3年行动计划,改造1800万套棚户区,解决1亿多人的生活。

  不仅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到加强棚户区改造,李克强总理也始终心系棚户区百姓。从内蒙到天津、从辽宁到福州,他曾多次深入贫困地区看望棚户区居民,推动各地的棚户区改造进程。

  “我这几年在国内考察,看到有些地方的棚户区,十几万人挤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同一个城市,这边高楼大厦,那边棚户连片。许多棚户区不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李克强总理语气沉重地说,“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我们何谈社会公平?”

  的确,棚户区在中国是历史欠账,也是城市伤疤。

  1949年中国建立前乃至1958年户口壁垒强化以前的“进城农民”是早期棚户区的居民,类似于国外的贫民窟,这些“新移民”拥有居住权和不被驱逐的权力。

  而随着1950年末户口壁垒的强化,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进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成为棚户区的租户和真正居民,但由于不具有本地户籍,他们的居住权未被承认,也无法成为棚户区的所有者。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曾撰文称,我国城市发展政策的思路是把他们视为“农民工”,允许他们作为劳动力进城打工,但不考虑他们如何在城市安家。

  房屋质量差、居住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棚户区脏乱差被视为影响市容、易滋生罪恶之地,与城市现代化进程形成强烈反差。棚户区可谓城市发展之痛。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中心主任倪鹏飞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棚户区的存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也是当前我国加快推进城镇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住房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更是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础问题。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成为全民共识。在中央和各地政府的积极推进下,全国的棚户区改造迎来新浪潮。

  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我国5年内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基本建成750万套,已有2000多万棚户居民圆了安居梦。在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进一步部署实施3年行动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

  从棚户到楼房,从“忧居”到“宜居”,我国正在用坚定的决心、稳健的举措,着实实现千千万万棚户区家庭安居乐业的梦想。

  李克强总理说,中国具备成熟的改造经验和条件,必须抓住时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迈出更大步伐。

  对此,专家认为,顺应百姓对生活改善的热切期盼,破解棚户区问题越发成为中国面对的迫切时代课题;而随着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也有了现实可行性。

  然而,在推进棚改区改造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改造积极性不高、缺少承担主体、地方金融机构协作不够使棚户区改造中资金、征收、安置等矛盾表现得尤其突出。

  对政府而言,棚户区改造无疑是一项系统性改革。由于集中了大多数困难人群,政府应在改造住房的同时,统筹考虑就业保障、收入分配等问题,并加快产业布局和配套措施跟上的步伐,让棚户区的自我更新能力得以恢复。

  棚户区人口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还逐步迁往其他社区,形成新的居住格局,这也有利于不同社会阶层的文化融合。

  此次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让住房困难群众尽早搬入新居。

  专家认为,可以预见,全国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能够借政策东风,走出一条“平稳”的清理、改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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