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三则消息,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冀文林、余刚除了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外,还被查出“与他人通奸”。
三人均出身政法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冀文林、余刚、谈红三人均出身政法系统。余刚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谈红曾为公安部警卫局正师职参谋。而冀文林曾于2003年4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一职,并从2005年9月起担任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此前还有两只“老虎”也涉通奸
此外,在昨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上,还有3人被提到“与他人通奸”: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鄂州葛店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陈伯才,山东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3人还涉及“收受巨额贿赂”或“索取、收受贿赂”,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昨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还有湖北宜昌市原副市长、党组成员郑兴华,他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双开。
在此之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通报了两起涉及通奸的案件,分别是6月5日通报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案件,以及6月27日通报的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案件,这两人均被开除党籍。
观察
对干部作风问题加大惩处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刊文《从一个热词看党纪严于国法》,解释违纪通报中“与他人通奸”措辞时指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此可见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反腐专家林喆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通奸”属于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此前,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及不正当男女关系时多次使用“道德败坏”等概括性词语,直接使用“通奸”一词比较少见,“中纪委在通报中明确使用‘通奸’,一方面说明证据确凿,另一方面说明中央加大了对干部作风问题的惩处。”华商报记者 刘苗
(原标题:中纪委一天通报7案件5官员受贿通奸被双开(图))
(编辑:SN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