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武汉市委原委员、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世益在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王世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世益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世益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原标题: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被开除党籍公职)